房子写谁的名字好

时间:2024-12-25 18:38:16
房子写谁的名字好

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主要是看出资人是谁,一般情况之下谁出钱就写谁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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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房产证改孩子名字选哪种方式花钱最少?

2、房产证名字变更为子女名字的流程和手续

房产证改子女名字不是加名字而是赠与。如果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关系,共同管理和收益。而赠与是将产权转移到子女名下。可持房产证、土地使用证、结婚证、双方的身份证等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赠与书就可以过户到子女名下。

一、房产证改孩子名字选哪种方式花钱最少?

1、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,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/3,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/3计算,按照目前规定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,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,但《赠与协议》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。

2、如果用交易方式来处理,就不需要进行公证,可省去公证费用,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,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还清贷款,但是最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,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。

3、办理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两种流程情况,一种有房无贷,正常办理;第二种有房有贷,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,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,整个费用也就是不足几百元的工本费而已了。

4、购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隐患,比如在出售房子时,如果要出示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,又遗失孩子的出生证明,就会遇上麻烦了。

  

二、房产证名字变更为子女名字的流程和手续

1、准备相关证件,如果房主准备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他人的'名字,那么在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,其中包括: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。原则上需要办证本人到场,不能委托他人办理,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。

2、各地收费不同,不管是买房还是房产证上加名字,不同的地区收费也是不同的,有这方面打算的业主可以先咨询当地的房管局,然后房管局大厅自助机叫号等待办理。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,贴花费5元,制图费25元,也许款项有出入,以各城市相关部门收费现场为准。

3、办证约需要10个工作日,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并不是特别复杂,在办理好上面的内容之后,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。在等待10个工作日以后,房主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,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。

4、房产证办理费用不同,也要分为以下情况:

有房无贷,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屋,在办理加名手续时是没有贷款的,那么加名字所需费用就是80元工本费、25元籍图费、5元贴花费,如顺利将会在规定日期内,拿到新的房产证,特殊情况除外。

有房有贷,如果是贷款购买的房子,在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还在还贷期间,大部分银行需要产权人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,还清银行剩余尾款。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,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,还需另外支付100元;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(公积金+商业贷款),还需另外支付2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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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

别天真了!房产证上即使有你的名字,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!

很多人都认为,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,尤其是在小情侣要结婚的时候,一方买的房加不加另一方的名字成为双方感情的“试金石”。很多人觉得,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儿,才能对婚姻获得安全感,但有时候,房产证上即使有你的名字,房子也不一定有你的份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,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,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,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。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,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;记载不一致的,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,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。

  

也就是说,房子归谁最有权威的证明力来自于房地产登记簿,当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的信息不一致的时候,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博确实存在错误,否则是以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人信息为准。

除此之外,即使不动产登记簿和房产证上都有你的名字,但是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的配偶结婚前买的房子,如果双方结婚后关于这个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发生争议,如果闹上法庭,法院也是根据双方的贡献确定份额。

当然,还有一种情况是,如果是婚后买的.房子,即使是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,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时候,一般也是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。

所以说,有时候房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也不一定能给你真正的安全感,婚姻中真正的安全感的获得不能仅依靠房产证这些外在的物质条件,更重要的自己带给自己的安全感,让自己变得更强才是最靠谱的安全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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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房房产证该写谁的名字

如果采用这种方案,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。如无“借条”等其他证据,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,归双方共有,若出现离异,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。

如果购房后“准夫妻”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,而是分手,那么“准婚房”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,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。对于父母的出资,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“准夫妻”双方结婚的目的,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,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。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,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。

如采用这种方案,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,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.债务,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。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,若双方离婚,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,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,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,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。

若采用这种方案,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,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。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根据新的《婚姻法》,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。

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,若双方离婚,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,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,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,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。

  

若采用这种方案,房屋将认定是“准夫妻”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,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。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,双方离婚,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。

(1)如果是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,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,根据新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,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若出现离婚,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。

(2)如果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,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,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,如果双方未结婚,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,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。如果双方结婚,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。

1、按照新婚姻法规定,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,还是双方的名字,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(包括贷款)取得的房屋产权,均为共同财产。

2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二)的规定,离婚时,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,且协商不了的,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,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。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,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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